7-可負擔的清潔能源

  1.  在西元 2030 年前,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負擔的起、可 靠的,以及現代的能源服務。
  2. 在西元 2030 年以前,大幅提高全球再生能源的共享。
  3. 在西元 2030 年以前,將全球能源效率的改善度提高一 倍。

a. 在西元 2030 年以前,改善國際合作,以提高乾淨能源 與科技的取得管道,包括再生能源、能源效率、更先進 及更乾淨的石化燃料科技,並促進能源基礎建設與乾淨 能源科技的投資。

b. 在西元 2030 年以前,擴大基礎建設並改善科技,以為 所有開發中國家提供現代及永續的能源服務,尤其是 LDCs 與 SIDS。